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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3-02 00:00:00 访问次数:

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、 

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
  为普及志愿服务文化和志愿服务理念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青年志愿者精神,培养新一代青年的担当与魄力、热情与魅力、坚韧与实力,展示我校优秀青年志愿者风采,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,校团委决定开展我校 2018 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一、组织机构

  主办单位:共青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

  协办单位:各二级学院团总支、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

  二、奖项设置

  先进集体为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;先进个人包括志愿楷模、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。

  三、参评条件

  (一)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

  1.我校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;

  2.机构完整,制度健全;

  3.工作有计划、总结,按要求及时上报志愿服务常态化报表和活动记录;

  4.有常态化开展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并定期开展活动,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;

  5.按时、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;

  6.在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,活动有创新,有良好的的社会影响。

  (二)志愿楷模

  1.我校已在“志愿海南”注册的青年志愿者;

  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能够充分代表我校志愿者的良好形象;

  3.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坚持在一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;

  4.对曾经在日常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优先考虑;

  5.上一年度考试、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情况,无违纪被处分现象。

  (三)优秀青年志愿者

  1.我校已在“志愿海南”注册的 16、17、18 级在校生青年志愿者,参加青年志愿服务半年以上,在 2018 年期间,18 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累计 30 小时以上,16 级本科、17 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累计 50 小时以上;

  2.在活动中表现良好,尽己所能,不计报酬,帮助他人,服务社会,践行志愿精神,传播先进文化;

  3.上一学年考试、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情况,无违纪被处分现象。

  (四)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

  1.我校已在“志愿海南”注册的青年志愿者,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及班级志愿委员;

  2.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和班级志愿者组织的作用,动员志愿者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,代表学校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;

  3.在推进志愿者工作重点项目、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,在本校志愿者工作中有较大影响,学生公认度高;

  4.推动团员青年全员注册青年志愿者,运用志愿海南网站,开展学生志愿者的招募、培训、考核、管理、学时认定等相关工作;

  5.上一学年考试、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情况,无违纪被处分现象。

  四、推荐办法

  1.申报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需填写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 2),对集体的管理、运行,参与各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等进行总结。提交不少于 3000 字的事迹材料以及不少于 5 张的工作照片,材料应注重归纳、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。评比时结合各二级学院协会平时工作情况记录,由团委、校青协组织评比,名额不超出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总数的 50%。

  2.申报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需填写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 3),对本人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,提交 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附 2018 年度成绩单和能体现志愿服务时长的志愿海南截图。志愿楷模请提供证件照及工作照各一张,图片采用JPG 格式,像素不低于 300dpi。

  3.此次评选,只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。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成立评选小组(小组成员应包含班级辅导员和团总支副书记、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),本着实事求是、事迹典型和模范代表的原则,根据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 1)进行评选。

  4.在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同意,于 3 月 22 日前报送相关材料,纸质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,电子稿发至邮箱jmxytwcl@126.com,材料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弃权。

  5.3 月 23 日,校团委将对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推荐名单进行网络公示。

  五、相关要求

  1.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,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,采取各种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,积极发现和挖掘本单位的先进事迹,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、参评的热情,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
  2.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按照通知相关要求,认真组织好本院参评对象的申报、审查、复核和推荐工作,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、公信力强,并填写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 4)。各项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各二级学院必须将各类评选结果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3 天,无异议后方可上报。

  3.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被推荐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,简要撰写个人材料,包括个人简介和典型事迹,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形式书写。凡未按要求填写“事迹介绍”材料一律不予受理。

附件:

  1.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

  2.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

  3.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 4.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

共青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 
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
2019 年 3 月 2 日